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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雷炼化一体化二期填海造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1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海洋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定于2024118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组织召开古雷炼化一体化二期填海造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古雷炼化一体化二期填海造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南侧海域本项目总用海面积为238.2295公顷其中包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域146.0396公顷新增围填海海域92.1899公顷。本项目历史遗留围填海于2016年12月15日开始动工建设,采用先围堰后吹填的作业方式,2018年5月完成填海施工,2020年4月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同意(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67号),认定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新增围填海区包括两个区块区块一为古雷炼化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主厂区新增围填海,用海面积共76.8617公顷区块二为配套南7号泊位新增围填海用海,用海面积共15.3282公顷。本项目施工21个月,其中填海工期19个月,工程总投资约9.76亿元。

二、听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该围填海工造地项目境影响分析的合理性、广泛性;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3、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科学性、可信度;

4、周边海洋环境对该填海造地项目环境影响的接纳度。

三、报名参加听证方式

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20名,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41029日之前)向我中心或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古雷分局报名参加听证,我中心将按规定审核申请人身份并告知审核结果。逾期报名人数不足时,我中心将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和社区代表参加听证会。

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听证的,应于听证会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报名参加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或组织盖章的听证代理委托书和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能够说明与建设项目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联系方式

1、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010-84757151;

北京市石景山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100041

2、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古雷分局

胡丹虾,13705088406

漳浦县古雷镇疏港大道北4号0596-3800299。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地点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具体听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古雷炼化一体化二期填海造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报名表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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